社宅包租代管4.0正式上路,內政部長林右昌2日指出,未來將以每季7,000戶的速度新增包租代管戶,預計3年可增8萬戶。另外,營建署也發布最新解釋令,企業在非都山坡地興建社宅,可不受面積需10公頃以上限制。
內政部2日舉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啟動記者會,林右昌指出,第4期仍延續三稅減免、三費用補助及三年服務措施,包括房屋稅、地價稅、租金所得稅減免;另提供每屋每年1萬元修繕及公證費、居家安全保險費補助;房東還享有三年免費租賃管理服務。
林右昌說,此次最大亮點是推出「放寬長者跨縣市換居」及「放寬長者私宅換公宅服務」,讓住在沒有電梯私宅的長者可以換到有電梯又方便的社宅,還可以從某縣市個人住宅換到另一縣市社會住宅,鼓勵長者改變較好的居住行動環境並減輕生活負擔。
林右昌強調,包租代管截至7月底,已累計媒合7萬5,854戶,4.0版將以每季新增7,000戶的速度,透過公私協力,達到3年新增8萬戶的目標。他說,目前社宅包租代管業已有2萬多位專業從業人員取得相關證照,代表這不只是社宅政策,也是住宅產業新的一環。
行政院長陳建仁也指出,蔡總統上任以來政府全力推動8年20萬戶的社會住宅政策,目前為止直接興建的社宅已接近8萬戶,預計今年底開始動工或完成的可達9.5萬戶,到年底實質契約的包租代管戶數達6.8萬戶,等於到今年底直接興建加有實質契約的包租代管戶數共16.3萬戶,相信8年20萬戶目標可以達成。
另外,根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興辦事業計畫的土地,如果位在山坡地範圍內,面積不得少於10公頃,但如果土地是用在公共設施、公用事業、慈善、社會福利、醫療保健、教育文化事業或其他公共建設,可以不受10公頃的限制。營建署最新解釋令放寬社宅的興建條件,認定社會住宅屬社會福利設施,若企業在非都土地興建社宅,可不受10公頃以上的面積限制,等等大大提高民間興建社宅的誘因,增加非都市土地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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