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銀去年4月才因ATM當機、去年12月底機房當機,各金管會開罰200萬元及1,200萬元,且要求增提作業風險資本,這次理專挪用資金案亦被罰增提作業風險資本,截至6月底國泰世華銀的自有資本14.91%,若要維持現有資本水準,三案合計要增提作業風險資本達47億元。
銀行局表示,國泰世華銀接到客戶反映後進行內部清查,同時發現永和分行、新生分行各有一位理專挪用客戶款項。手法多是理專取得客戶網銀帳密,請客戶設定約定轉帳,轉入理專的關係戶,理專再用網銀將客戶的外幣資金轉出,補貼其他客戶。
國泰世華銀永和分行林姓理專2016年11月至2022年12月挪用客戶資金,受影響客戶數六戶,金額約4,698萬元;新生分行李姓行員亦有類似情況,受影響客戶數一戶,金額約50萬元。
今年以來金管會開罰四起理專挪用資金案,3月是花旗銀行遭罰600萬元、6月台新銀行被罰800萬元、8月中信銀被罰1,000萬元,第四案就是國泰世華銀行被罰1,200萬元。
國泰世華銀表示,針對金管會裁罰,將虛心檢討。第一時間已主動積極處理,廣泛清查可能受影響的客戶,確保客戶權益。且已解僱該名員工及追究法律責任,亦對內部作業流程深入檢討,積極強化相關管控措施,嚴格要求員工恪遵相關法令及規範,以防杜類似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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