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問題連環爆,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都訂有食安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可獲實收裁罰金額20%至70%不等的獎金。新北市去年編列200萬元獎金、核發174萬5000元;台中市編列1217萬餘元、核發僅66萬元。中市食安處解釋,雖發出獎金不成比例,與檢舉內容以及實際稽查結果有關,顯見業者整體食安意識提升。
新北市衛生局說,去年食安檢舉有75案符合條件,獎金編200萬元共核發174萬5000元,執行率達87.3%。依「新北市檢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核發獎金,經行政處分裁處罰鍰確定,按實收裁罰金額20%發給獎金,若檢舉人是「吹哨者」獎金提高至實收裁罰金額50%。
台中市訂有「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及「重大食安事件認定原則」,民眾具名檢舉且內容具體,經查獲屬實,若符合重大食安案件可獲實收罰鍰70%獎金;未達重大的檢舉案但查證確有逾期食品,且被處30萬元以上罰鍰者,核發實收罰鍰50%獎金。
台中市今年4月「和牛EMPEROR」及「御帝和牛」等高檔燒肉餐廳被檢舉使用過期食材,分別被重罰144萬元、192萬元,因業者皆申請分期繳納罰鍰,預計等年底收畢後再發放50%、168萬元獎金。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檢舉人可獲得實收罰鍰金額60%獎金,今年編列50萬元,上半年獎金執行率已達85.54%。衛生局去年4月13日調查民眾檢舉某烘焙坊使用逾期原料屬實,業者5月17日繳清罰款,於6月12日發出獎金;此外,去年11月17日接獲民眾檢舉,調查天使雞排使用逾期調味料屬實,今年3月初已核發12萬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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