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書表示,為達成2050年光電40至80GW設置目標,加速光電發展與整體規劃勢在必行,但涉及整體土地、法規、環境與產業等議題,若忽視其發展的外部成本與衝突,恐難達成預期目標及效益。
擴大推動光電可能面臨的挑戰,包含土地整合、用地選址、電網饋線規劃、設施友善環境設計,及社會參與等課題。其中,地面型光電發展利害關係人除地主外,還包括原土地上農漁業承租人,涉及生產成本與工作權益,後續發展應兼顧原產業需求與發展空間,針對光電空間規劃與複合利用形式提出更明確說明。
白皮書也提出對策,應以制度確保光電選址不損及優良農地,以「對農有益」的應用為原則,避免農業生產區土地的耗損與流失。同時也將強化能源主管機關與農業部門間的政策溝通整合,協同農業部門守護糧食生產、農村地景與生活,確保農業永續的核心價值不受損。
白皮書表示,將建立案場開發程序與管理機制,包含申請、審查、經營管理、除役與救濟途徑,若涉及農地的開發,以不影響農地資源總量及農業資源完整性為前提,容許使用不變更為原則,建立管理機制確保案場除役後可回復農用。
白皮書強調,行政院已協同經濟部與農業部進行農業經營條件不足地區的整合性規畫,推動國家專區示範計畫,明定開發申請與經營管理相關規範,大幅度降低土地競爭使用及光電業者尋租現象。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