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年銷售500萬支手機,即便環境部早在2006年起將手機列為清潔隊應回收項目,但因為民眾不知道回收點、擔憂個資外洩、缺乏回收獎勵,目前回收率只有12%,環境部7日預告草案,擬賦予手機業者回收手機責任,並提高租賃、舊機買回或維修等循環服務比例,使手機回收及維修的「循環率」能在2026年達15%,預計2025年上路。

環境部指出,歐美多國已立法將手機回收的責任歸於手機業者,例如美國有《電子廢棄物回收法》、歐盟訂有「廢電子電機設備指令」、日本設立《廢舊小型電子產品等再資源化促進法》,台灣2022年手機回收率12%,雖然是歷年新高,但仍有努力空間。

環境部調查發現,超過5成民眾將舊手機閒置在家,沒有拿出來回收,原因包括不知道回收點、缺乏回收獎勵、擔憂個資外洩,為了解決手機回收困境,資源循環署7日預告「應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行動電話製造、輸入業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預計2025年1月1日實施。

資源循環署永續消費回收組長李宜樺說明,草案要求手機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負起回收責任,並提高手機回收及手機租賃、舊機買回或維修等循環服務比例,使循環率在2026年達成15%目標。

他舉例,蘋果、三星、華碩等所有手機品牌業者應負起回收責任,經銷商、零售商則需配合明確規範廢行動電話的回收方式,包含在場所設置回收設施、營業場所或出入口標示、協助保全消費者個人資料避免外洩,並提供回收優惠給消費者增加誘因。

李宜樺表示,手機品牌業者明年起應每年向環境部提報當年手機銷售量、回收數量等多種資料,2026年即要達成15%循環率目標,若未達成,應提改善計畫,隔年仍未達成,將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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