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提醒期貨交易人,期貨交易為保證金交易,須隨時關切自身未沖銷部位的風險,了解保證金風險涵蓋程度,並注意與期貨商約定的風險控管措施,交易人應提高風險意識,多加注意帳戶部位及權益數可能變化,適時繳存充裕之保證金,較能避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產生之虧損超過自身可承擔能力之情事發生,以維護自身交易安全。

在此次保證金調整中,臺股期貨契約保證金由原始保證金金額265,000元增加至292,000元;小型臺指期貨契約原始保證金金額由66,250元調整至73,000元;微型臺指期貨契約原始保證金金額自13,250元增加至1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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