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負責總統賴清德,在副總統任內維安工作的「萬里」警衛室前主任謝靜華少將,因2020年度體測健走成績不合格,負責體測的國安局特種勤務中心前上校盧永榮竟教唆下屬、上尉許正杰,竄改謝的成績為合格,並不實登載於成績冊上,案經國安局政風處將盧、許2人送辦,台北地方法院12日審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將盧判刑1年3月。可上訴。

本案案發後,盧永榮已轉任非主管職的特勤中心警安組編審;謝靜華則因今年2月被爆料在營外酒後當街熱吻一位馬尾妹,經國安局主動進行行政調查,已將謝調離現職並記兩大過,列為優先汰除人員。

2020年謝靜華晉升少將並擔任時任副總統賴清德萬里警衛室主任。但謝靜華晉任前,在2020年度3000公尺跑步項目未通過,隨後以5公里健走作為替代項目而過關,引發議論。

檢方起訴前國安局特勤中心訓練組上校編審盧永榮,負責督導所屬訓練組業務,於2021年8月31日上午,在特勤中心舉行年度體技能鑑測(3000公尺跑步或5公里健走測試項目),承辦5公里健走測試項目時,明知健走成績45分鐘才合格,但時任特勤中心萬里警衛室主任謝靜華5公里健走成績為47分28秒,並不合格。

盧當場下令訓練組上尉參謀許正杰竄改成績,許迫於長官壓力只好配合,依謝的年齡換算合格成績後,將謝靜華的成績,竄改為44分48秒,不實登載於成績冊內,並在鑑測官欄上簽名,再交由現場醫護人員等依序會簽,讓謝靜華取得符合維安特勤人員體能要求的合格成績。

案經國安局政風處將盧、許2人移送法辦,許偵查中認罪,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1年,須向公庫支付1萬元;盧永榮起訴後由北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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