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表示,依災保法第10條及其相關規定,如建築工地工頭臨時雇用者或如未加入職業工會的外送員等,可以透過雇主或本人透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所設網站、便利超商多媒體事務機等簡便方式,辦理參加職災保險。勞動部說明,從事多份工作的斜槓工作者,不論原屬受雇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或是職業工會會員,若另外從事的工作勞動關係符合災保法第10條規定,皆可加保,日後若遭遇職業傷病保險事故,都可獲得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權益。
但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特別加保的月投保薪資,投保單位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應按其月薪資總額,向勞保局,投保薪資等級共分為基本工資、3萬300元、3萬4800元、4萬100元及4萬5800元等5級。投保人(自然人雇主、受領勞務者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應按勞工實際月薪資總額規定申報,且特別加保保險費率採單一費率,目前為0.2%。
勞動部提醒,截至2024年8月底止,透過災保法第10條規定的簡便管道加保者,已逾18萬人次。從事多份工作的勞工朋友,在辛勤投入職場的同時,也不要忘了參加災保,以確保斜槓工作職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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