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證券前副理陳筱薇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自2016年起向多位財力雄厚的顧客誆稱有投資報酬率高達20%以上的私募股可投資,客戶陸續匯款少者數百萬元,多的甚至達到上億元,她卻將款項拿去買股票或消費,直到客戶因拿不回投資款報案才東窗事發,共有56人受騙上當,不法獲利高達10億5458萬餘元,案經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詐欺取財罪與違反《銀行法》將她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筱薇原在大眾綜合證券上班,在大眾與台新證券合併後到台新證券擔任副理,她利用職務身分,2016年起向客戶誆稱台新證券會定期分配非公開交易的上市櫃公司法人私募股,或可以低價協助客戶認購員工股,以限制性交易股票做為話術,更誆稱閉鎖期到期後,就可選擇贖回、續約或轉股,可賺取價差高達20%。

客戶陸續將投資款交付,她卻將投資款挪作私人日常花用,或拿去買賣股票。被害人指控,陳筱薇出入以賓士車代步,還自稱待過香港高盛證券,逢年過節還會送禮取信客戶,更讓不知情的客戶幫忙拉人投資,有客戶初期領到價差信以為真,「好康道相報」找親朋好友一起投資。

投資客戶直到2023年底拿不回投資款,向警方報案,陳筱薇的詐騙行為才被揭發。經檢警調查,共有56名客戶受騙,陳女不法獲利10億5458萬餘元,其中1人被騙金額高達3億24萬餘元。偵查時陳筱薇坦承詐欺,否認涉及《銀行法》,但檢察官認為陳筱薇行為除涉及詐欺,還有營業性與反覆性,依《刑法》詐欺取財罪與違反《銀行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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