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四次電價調漲,民生及內需產業有緩漲或凍漲空間,都取決行政院有編列2千億撥補台電的前提上,孰料在野黨刪除撥補預算,補貼民生用電2,600億台電墊款在先,卻無法回補,經營揹負沉重壓力。
在野黨一邊砍台電撥補,一邊又鼓吹全民普發1萬元,但若拿這些去補貼因電價上漲造成的通膨效應,划得來嗎?物價一旦被推升,就下不來,與其普發全民,不如拿2,300億撥補台電,讓台電有喘息空間,緩漲電價,對民生經濟及產業出口競爭力效益豈不更大?
台電燃料成本從過去2,300億,俄烏戰爭後暴增6,100億,並非多用核電就能緩解,否則法電、韓電核能占比6成、3成國家,也不會以市場機制大幅調漲電價後,政府再度大筆補貼,韓電最近還在調漲工業電價,弭平虧損,就是明證。
國家有歲計賸餘、財政狀況允許,用於回補台電補貼民生用電的虧損,實屬天經地義。不論行政院要追加114年度預算追加給台電1千億,或協調立院針對擱置在立院追加預算撥補1千億趕緊啟動審議,或依法還給台電離島電價差額吸收成本的欠款1,100億元,都有助台電紓緩營運壓力,讓電價有緩漲空間,決定權還是在立院袞袞諸公手上。
電價漲幅多寡本就有討論空間,關鍵在預算要不要撥補到位。改善台電財務,若只由國會比人頭多寡決定,就失去「論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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