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董事長丁彥哲表示,基於臺鹽泛公股之企業形象,為承擔起社會責任並善盡經理人職責,在經濟部與董事會支持下,擬以每股現金0.917元執行臺鹽綠能股權轉換案。
臺鹽綠能因前經理人等簽訂多件不利公司合約致經營績效不彰,並於2月27日由台南地檢署起訴求刑,該公司累積虧損至113年底已擴大至94.58%,屆時需在臺鹽完成股權收購後,透過集團資源的整合落實開源節流措施,並對法律訴訟案件進行風險控管,以維護公司利益及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期望在母公司支援下讓臺鹽綠能度過難關。
臺鹽(1737)28日董事會依企業併購法等相關規定,以每股現金0.917元,通過臺鹽綠能股份轉換案,收購臺鹽綠能33.25%股權(12,325千股),交易對價1130萬2千元,成為臺鹽100%持股子公司,以加速臺鹽綠能體質優化並同時改善營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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