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則華表示,這次主要是接續2023年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2.0的規劃,且發現在數位金融服務上仍有不足,像是身障者用網銀、ATM有障礙,金融業手機APP、網銀沒顧慮到特殊弱勢族群,因而設計本指引。所謂的「數位金融弱勢者」指欠缺數位工具或技能、對金融商品與知識瞭解不足或受到經濟、年齡、身體、心理、精神、居住地區與環境等因素影響,致無法接觸或難以順利使用數位金融服務的使用者。

胡則華說明,期望這個指引作為數位金融服務提供者推動數位轉型與發展創新金融服務的重要參考,在追求效率與科技進步的同時,亦能兼顧社會責任、減少數位金融落差,並充分回應包括數位金融弱勢族群等使用者之多元需求,以實踐數位金融服務包容性的核心精神,同時提升民眾對金融業的信任與認同感。胡則華表示,金融包容性為實踐永續金融的重要環節,數位金融服務已與民眾生活緊密結合,且預期未來將有更多金融應用場景會結合「科技」的方式運行。

這個指引為行政指導、鼓勵性質,作為引導數位金融服務提供者於實務執行時的參考,若未來金融相關法令或公會自律規範等參考本指引訂定相關規定,才具有強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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