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創新課題上,台積電可以說是其中的典範公司之一。對創新,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曾經在一場公開演講中提出了相當重要的觀念是,不能懲罰失敗。

因為他說,創新本來就有失敗的風險,而失敗本身,就已經是懲罰了。

「有什麼,是比一個人的時間與年華更重要?」張忠謀認為,當一個人投入時間與心力進行創新,結果卻以失敗收場時,沒有人會比當事人更難過了,失敗本身,對當事人就是最大的懲罰。

所以,在創新過程中,張忠謀提出這項重要的觀念:不要懲罰失敗,但是要獎勵成功的創新,以此來鼓勵創新。

對創新,張忠謀也提出另一項重要的價值理念:創新的目的在增加價值。他說,台灣與美國科技業界最大的不同點是,美國追求的是增加價值,台灣往往將重點放在降低成本,降低成本固然重要,但是增加價值更重要。

他進一步解釋增加價值的定義為,「售價-外來成本(材料、設備折舊、水電)/售價」=增加價值的比率。他說,台積電這項比值接近毛利率,如果增加價值的比率不高,是沒有本錢做創新,創新是需要本錢的,在他的觀念裡,如果低於40%,企業就沒有創新的本錢了。

就因為創新是需要本錢,所以,要鼓勵創新,就不能懲罰失敗,但要獎勵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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