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允中說明,全支付這次通報是就媒體所載個案,整體清查完畢後將彙整報送,金管會將依報告內容辦理。全支付已於11月6日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依規定,通報後7個營業日內,即最晚需於11月17日將後續處理情形資料報予金管會,金管會將在收到報告後做進一步處理。
這次盜刷事件引發網路上針對電子支付「綁定帳戶」還是「綁定信用卡」比較安全的討論。王允中指出,以方便性來看,若是選擇綁定信用卡,出了問題還能找發卡機構,透過爭議款方式處理。但綁帳戶與綁信用卡的安全保障原則一致。
根據規定,電子支付機構皆需遵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相關資料被盜用,電支機構原則上皆需負責,除非該機構可證明無故意或過失之情事,或者是消費者自行提供OTP(一次性密碼),即不可歸責於電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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