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塑的常見處理方式大致分為三類:掩埋、焚化與物理回收。然而,掩埋容易造成長期滲漏與土地污染;焚化雖能減量並回收部分熱能,但排放的二氧化碳與戴奧辛仍是環境負擔;而物理回收則受限於塑膠種類繁多、汙染與回收料品質降解等問題。因此新興的化學回收,尤其是「熱裂解」技術,被寄予厚望。
熱裂解的原理,是將廢塑膠在無氧環境下進行高溫分解,使長鏈高分子裂解成可再利用的油品或氣體。這些裂解油經過提煉後,可以作為燃料使用,也能作為石化原料再度生產塑膠。理論上,這是一條「從廢塑回到原生塑膠」的封閉循環路徑,象徵塑膠生命周期的永續再生。
國際品牌如SABIC、Dow、BASF皆投入巨資研發,期望以廢塑裂解油取代部分原油進料,生產再生級聚乙烯與聚丙烯,打造「循環塑膠」新市場。這種回收體系若能成形,將兼具減廢、減碳與資源再利用三重效益的理想。
然而,現實遠不如理想順利。首先是成本。從裂解油再回煉為聚合級單體,必須經過加氫、蒸餾、再聚合等多重程序,能耗極高,設備投資動輒數十億元。與直接以石油裂解生產塑膠粒相比,化學回收的成本常高出一倍以上。其次是產品品質與市場接納度。由廢塑還原的再生粒子要達到「原生級」純度並非易事,微量雜質或異構物都可能導致加工不穩定,難以進入食品或醫療級應用。
在此現實下,我國主管機關與其探討如何將裂解油還原回到塑膠,不如務實的讓裂解油成為燃料油的替代品。當裂解油被用作工業燃料或發電油料時,雖然最終燃燒會排放CO2,但它取代的是原生石油提煉的燃料。換言之,熱裂解過程本身並未新增新的化石碳,而是「延後釋放已存在的塑膠碳」,同時減少了石油開採與煉製所造成的額外排放。
在碳盤查邏輯中,這種替代效果屬於「避免排放(avoided emissions)」。從整個社會的角度來看,裂解油雖不等於零碳,但能使廢塑免於掩埋與焚化,也避免開採新原油,可視為「碳中性過程」。更重要的是,以裂解油作為燃料用途,其技術成熟度高、投資門檻低、回收量穩定,能在短期內大幅減少廢塑積壓與焚化負擔。
對我國而言,下述的模式是可行的過渡策略:短期先以熱裂解達到「減廢與能源回收」目標。以燃料油為主要產品可快速解決廢棄物壓力與社會能量需求;中長期,則可透過技術升級與政策誘因,讓部分裂解油進入高階煉化與再聚合體系,實現真正的「塑膠再生塑膠」。
政府與企業若能在此基礎上,建立政策支持與碳權制度—例如承認裂解油替代化石燃料的減碳效益,或提供循環原料的綠色採購誘因—更能讓熱裂解產業在環保與經濟之間找到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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