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3日由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主持《環評法》、《發展觀光條例》、《國家公園法》、《地質法》等有關太陽光電系統環評及禁建相關修法草案的朝野協商,但最終因民進黨團不希望修改母法,盼回歸子法層次,協商以破局收場。惟太陽光電產業七大公協會昨仍聯合發出嚴正聲明,修正案如通過,形同封殺未來地面型光電設置,將造成35萬從業人員、200萬人生計毀滅性衝擊。
昨日協商破局,但民眾黨團預告,今日上午將舉行記者會,要將《環評法》、《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等修正法案直接在立法院院會表決。據悉,雖然民眾黨團原本提4項修正草案,但其中《國家公園法》在綜合考量意見後,民眾黨團不再堅持修改,待記者會對外公布確切立場。
包括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等七大光電產業公協會,對立法院提案修法極為不滿,強調歐洲設光電無需環評。然而,台灣卻擬修法將光電視為必須嚴管重罰的汙染源,以極低的面積門檻等條款,把低度開發的光電,加諸比火力電廠、核電廠高汙染產業更高審查障礙,勢將封殺大型地面型光電案場開發。
七大光電公協會也指出,半導體產業是護國神山,國際科技大廠對全球客戶作出了RE100(百分百再生能源)的承諾。當AI、機器人等先進製程對用電量急遽攀升,台灣因為要做環評,導致審查延宕、光電開發停滯,綠電恐將瞬間斷鏈。
七大光電公協會提出三點呼籲,立院應暫緩《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然後邀請環保團體、光電業者進行公開、透明對話,最後是建立雙軌制,對光電等低汙染綠能給予迅速的審查程序。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也指出,面對氣候變遷,沒有放棄再生能源的空間,目前草案要求風景區、地質敏感區、國家公園禁限建光電,採礦、工廠開發等更侵害環境的開發卻不在禁限建範圍內,恐汙名化光電,建議針對環境敏感區與光電系統設置敏感因子有直接關聯者,檢討其環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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