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假期首日,太魯閣號發生嚴重意外,也敲響了民眾對於政府監控委外服務的關注。很多人開始問責,但同時也看見一堆人急忙卸責!當初普悠瑪事件後,吳宏謀成了任期最短的交通部長,這次林佳龍部長要怎麼承擔?不深層思考進行政策制度性的改革,總不能只出一張嘴「我負責」草草了事。

發生意外當然第一時間重要在搶救,但有人第一時間甩鍋「環團」擋一條安全回家的路,結果引來民眾的撻伐,畢竟這討好民進黨的政治表演秀過頭,讓很多人都看不下去,這又是政治「保位戰」鬧劇。

反觀,若意外事故發生在國民黨執政任內,政務官員早就被批判到體無完膚。既然要事後究責,就必須給民眾一個合理交代。

總不能每次都是用全民納稅賠錢了事,真正的制度性問題都懸而未解決。回看南方澳斷橋,過去多久了,有誰負起責任?蔡政府面對監控公共安全的品質與所對應的責任,總不會都只是甩鍋給委外對象吧?若政府都只想用這當作卸責的防火牆,難怪這些該負政治責任的首長就能輕鬆幾句話過關。

民進黨官員每一出事,嘴中高喊「我負責」的政治語言,最終卻總是賴著不走人。這樣的政治文化能體現什麼責任政治、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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