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學或法學領域生命是「無價」的,即生命不允許用貨幣標價。可是許多災害估計與預防又需要生命價值的定量資料,最近幾十年來經濟學家正在發展一個概念和算法,它叫做「統計生命價值VSL」,即統計意義上每一個生命的貨幣價值。早期某位日本學者提出「工資是生命的零售價格」,這個比喻可以幫助我們在定性與定量之間感覺到生命價格的氛圍,然而隔靴搔癢,這個說法跨越不了比喻的門檻,無法推廣執行。

當今,統計生命的價值是用「自願支付法」定量計算的,原理十分簡單,例如一個100萬人口的小鎮,如果問居民「為了避免和減少洪水災害你願意支付多少錢」,如果每個人都願意「支付10美元」,於是可以算出該小鎮每個居民的「統計生命的價格」,它等於10美元除以「100萬分之一」,即1000萬美元,以此數據為基礎可以算出其他各種必要的派生指標,如各種災害犧牲人口所形成的經濟損失。

最近許多研究機構利用上述支付法的計算原理陸續發表相應的研究結果,其中美國新冠肺炎的「統計生命價格」為963百萬美元的數據引用最多,其他國家不必獨立計算、用各國人均GDP與美國比較做校正即可,例如2020年台灣的人均GDP是美國的45%,因此台灣的「統計生命價格」是0.45乘963等於433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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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統計生命價格

利用台灣統計生命價格433萬美元的數據,可以進一步取得其他派生數據並藉此推動政策對話,第一,計算新冠肺炎超額死亡的經濟損失,這項數據等於:防疫指揮部每天公佈的累計確診死亡人數乘統計生命價格。若以400人作為台灣新冠肺炎死亡人口的低估計值,台灣新冠肺炎形成的經濟損失等於400人乘433萬美元乘27.2(新台幣的美元匯率)等於417億新台幣,這項損失大約占台灣GDP的1%。第二,當實施新冠肺炎國家賠償時,433萬美元可以作為參考值。第三,據此評估政府的疫苗政策。

疫苗接種是「適者生存」的最佳政策,在滿足必要接種覆蓋率的前提下,台灣究竟需要多少疫苗才符合優化原則,通過下面的例子可以知道疫苗的得益比。數月前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等主張用115.5億元以高於市場價格近一倍的770元的價格立即買進1500萬劑國外疫苗,如果此項採購計劃得以實現,那麼政策的得益比等於417除115.5為3.6倍,這就是用115.5億元的投資換來400個生命所代表的419億元的經濟價值。如果疫苗是民間捐贈,得益比更是成倍的增加,為什麼執政當局甘願負罵名而拒絕高得益比的疫苗捐贈計劃,其中不可告人的疑點重重。(作者為大學生死學研究所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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