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共政治協商會議1946年1月10日到31日在重慶舉行。關於改組政府及國民大會問題,爭論至多。據參與政協的政府代表孫科之報告,依照蔣介石的指示,在結束訓政之前,擴大政府組織,容納各黨派、社會賢達參加。辦法是:第一,擴大國民政府委員會,行使現在國防最高委員會職權。第二,改組行政院,增設政務委員,可以不管部。青年黨也提出了政府改組案,主張撤銷國防會議,恢復中央政治會議,由各黨派推出委員,國方堅決反對,而主張容納各黨派參加政府組織,國府委員由主席提請選任之,青年黨不同意。最後商定不明白寫出,法定程序不能變更。

改組國府委員會的最大困難,是名額分配問題,國方提議48人,即照原來36人加1/3,商量了幾天沒有結果,幾成僵局。蔣指示另成立綜合小組,由吳鐵城、王世杰參加,孫科代表蔣。

在小組上孫科問共產黨的意見,共方說:國民黨占絕對多數,不可能;相對多數是可以的。孫問周恩來何謂絕對多數?何謂相對多數?周說過半數是絕對多數,什麼事都由國民黨決定,他們參加做什麼。孫說三三制,國民黨1/3,是絕對少數了,非過半數不可。後來國方表示讓步,在國府委員會中,只要求半數名額;行政院及立法、監察兩院,均得容納黨外人士。中共同意國民黨的半數。決議方式,普通議案過半數通過,重要議案須2/3通過。

依照協議,國民政府委員會委員為40名,其名額的分配,國民黨20名,其他各黨派20名。中共建議各黨派的20名中,共黨應占10名。無黨派人士建議以8、4、4、4分配之(共產黨8、青年黨4、民主同盟4、無黨派4)。中共聲稱共黨與民盟必須14名,藉以獲得必需之否決權。國民黨建議修改條款,以12票即可否決。如此則共黨8、民盟4,當可接受。其後中共中央決定以毛澤東等8人參加國府委員會,以周恩來等4人分任行政院副院長、兩部部長及不管部。顯然是接受了8名的分配。

以上是關於擴大政府組織問題。至於其他四案,也經由分組協商,獲致協議。四案中的和平建國綱領,其內容包羅廣泛,似為戰後中國繪製了一幅美好的「和平統一」藍圖。

該案是由共產黨提了一個建國綱領草案,青年黨也有許多意見,舉行了8次會議,始完全解決。分為9項,50多條。例如中共代表團提出的《和平建國綱領》(草案)中的「以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為基礎,在蔣主席領導下,迅速結束訓政,實施憲政,徹底實行三民主義,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以及「蔣主席所倡導之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及黨派平等合法,為達到和平建國必由之途徑。」

在政協通過的《和平建國綱領》中的〈總則〉各條,幾乎照錄中共提案的原文。至其內容,則有爭議。例如共方在其綱領草案中提出的「聯合的國民政府」、「地方性的民主聯合的省政府」、「軍隊屬於人民之武力」等,在正式通過的綱領中,則有修正。而青年黨所主張的軍民分治、軍黨分立。則為正式綱領所採納。

關於軍事問題,政協決定四項:第一,建軍原則。第二,整軍原則。第三,實行以政治軍辦法。第四,實施整編辦法。其後因有整軍方案之成立,在政協會議中討論不多。

關於國民大會問題,最大的困難是國大代表問題,國民黨以外的各黨派,對於過去(抗戰前)選出的國大代表,認為時間太長,是一黨包辦,不能代表選民,堅持重選。爭執很久,當國方代表提議「五五」(5月5日)召開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完畢,這一屆就解散的辦法以後,爭吵得使會議幾乎無法進行。

後來共方表示:如果別組的問題都解決了,這組也可以讓步。折衷的辦法是國民黨自動放棄當然代表240人,另外增加1/2,共為1800名,除了已選出的1200名外,600名的分配:國民黨230名,各黨派370名。但仍有爭執,最後的解決是:已選出的1200名照舊,台灣、東北共新增150名,增加各黨派及社會賢達700名,總計為2050名。各黨派及社會賢達700名的分配為:國民黨230名,共產黨200名,青年黨100名,民主同盟100名,社會賢達70名。

如此的分配,與會代表胡霖(胡政之,無黨派,《大公報》經理)在會議中指出:「各社會人士對吾人有分贓之感覺。」

【未完待續,蔣世安專欄每周四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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