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役期一事熱議。相關討論與辯論,坦白說,無聊又矛盾。

去年7月間,新任國防部參謀總長陳寶餘公開提示,國軍作戰指導須確依「戰力防護」、「濱海決勝」、「灘岸殲敵」作為建軍原則。同年,國防部發布的「四年期國防總檢討」,又曾揭示國軍依「防衛固守、重層嚇阻」軍事戰略,以創新不對稱作戰思維,強化遠程精準打擊能力。

的確,用創新不對稱作戰思維,強化遠程精準打擊能力,才能達到「重層嚇阻」、拒敵於彼岸的效果。然而,不對稱作戰、遠程打擊能力,不論是遠程雷達監控、飛官駕駛戰機巡弋、中程飛彈的製造操作、無人機巡航監控、飛彈快艇巡邏海峽,甚至是延攬黑客監控網路,無一不是需要專業職業官兵為之,哪裡是服役一年期滿的義務役可以勝任的呢?

一年役期義務役訓練出來的士官兵,充其量強化了一般地面部隊。地面部隊無助於提高遠程打擊能力,除非登陸對岸,也無法拒敵於彼岸,只能擔任濱海決勝,灘岸殲敵的任務。然而,以高科技、高爆炸力、高殺傷力的現代戰爭而言,真要到了濱海決勝、灘岸殲敵的地步,台灣恐怕已成焦土廢墟,即使能殲敵於灘岸,生靈塗炭,何來勝利的喜悅?

台灣蕞爾之地,無力參與軍備競賽。與其拒敵於彼岸,何如與彼岸為友?兩岸和平共存70年,經貿交流、共享和平紅利30年,何須附美驥尾,幻想彼岸為敵?俄烏戰爭為鑒,拒敵抗敵,關鍵不在於延長役期,而在於領導者有無追求和平的慾望和智慧,以「無敵」為國家發展的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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