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拿來住的,不是拿來炒的,居住權就是基本人權,觀察房價是否合理,國際間會以「房價所得比」來做標準,此指標即是房屋總價與家庭一年可支配所得之比值,故當房價所得比愈高時,就表示購房難度愈高,所以「房價所得比」又被稱為「購屋痛苦指數」!
而就以國際標準來看,原則上房價所得比應為3至6倍為合理。但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21年第四季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竟然高達16.29倍,新北市房價所得比12.52倍,此數據都遠遠高於國際標準,這也在在顯示,所謂的居住正義,離我們還是很遠!
但無力買房的不只是廣大的台灣年輕人,就連工作許久,且已經成家立業的諸多青壯年上班族,面對不斷攀升的房價,大家也都只能望屋興嘆。
近日台灣民眾黨就召開記者會,強烈要求比照德國,將居住權加以入憲,若有不當炒作、哄抬房價之狀況產生,就依照刑法加以論處。民眾黨表示,說台灣房地產已被炒作到讓許多人買不起,甚至加劇貧富差距,這已不只是違反公平交易或擾亂市場秩序。
但蔡政府嘴上說打房,但實際上依然沒有節制此現象,呼籲政府不要打假球,針對房地產持有稅的改革都應該同步到位。其實最該被譴責的就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回想花敬群擔任學者時,其本身強烈主張捍衛居住正義,但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在野時有理念,執政時卻認為囤房稅是無效的。邱臣遠認為這是執政時的花敬群打臉在野時期夜宿帝寶運動的花敬群。不願意推動囤房稅的花敬群,就是在囤房稅搞雙標,民間就諷刺要「協尋無殼蝸牛時期的花敬群」。
至於地方政府該如何改善高房價,及實現居住正義?筆者認為,應該要以台北經驗,全台實踐!柯P提出台北市居住正義2.0四年政策計畫,以「可負擔住宅、弱勢照顧、民宅更新、房市健全、稅制合理」等五大面向,落實「多元提供社會住宅、優先擴大照顧弱勢、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保障居住安全、房市資訊公開透明、房地稅制改革整合」等六大方向,避免世代居住不正義持續下去。
中央與地方更應該要一起攜手,落實居住正義,讓居住權成為基本人權。(作者為社團法人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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