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2020年11月18日中天電視台換照申請時,拒絕予以通過,導致中天電視被迫於同年12月12日停播,創下民主國家少見的強迫新聞媒體關閉惡例。

NCC所持理由,是說中天的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雖做出改善承諾,但未能有效說明如何改善;考量過去違規狀況,認為它未來更難落實營運計畫。主委陳耀祥特別指出,NCC已給過中天機會,2014年時已因違規紀錄多而「有條件換照」,但中天於2018年評鑑之後,卻累積大量違規事件,才導致這種結果。

事實上,NCC在2014年對中天給予「有條件通過」,只是要求它要注意,不要動輒違規來追求商業利益,斷無處以「留校察看」以觀後效,而成為後續「懲戒基礎」的用意。就如同籃球場上某球員打球時犯規數次,下一場球賽時,裁判不能在該球員犯了規後,就勒令其出場,說該球員前場就已犯規數次,足以證明以後一定會繼續犯規,所以不得繼續比賽,必須提早逐出場外,是一樣的道理。

更重要的是,NCC據以懲處中天關台的理由或證據-「累積多次違規」,已經被法院證實為「假理由」、「假證據」,因兩年來中天對NCC的違規懲處已經循司法途徑,被法院平反,連續8次勝訴,也就是司法已連續賞了NCC多達8個巴掌。請問,當時NCC以這些「錯誤處分」所做出的裁決,還能繼續有效嗎?

主委陳耀祥於NCC做出中天不予換照的重大且錯誤之處分後,在記者會中居然立刻向系統業者喊話,希望給公廣集團的新聞頻道一個機會,因華視已表態爭取。此種態度給外界一種質疑,就是NCC「先射箭再畫靶」,刻意將中天關台、52頻道騰空,再讓公廣集團占有52頻道,成為配合蔡政府觀點的重要媒體拼圖,所以對中天的處分和這種心態下的處置相互一致。

NCC成立時,是由各政黨依得票比例推薦專家所組成的,相對較能維持中性獨立。若連前總統陳水扁都認為,NCC委員目前已皆由執政黨提名,並非真正獨立機關的話,上述對NCC以「多次違規」為由對中天撤照,是刻意配合民進黨政府掌握媒體的質疑,絕非憑空而來。如今法院已經確認,中天多次違規是錯誤的懲處,NCC不能再裝聾作啞,對自己所做的錯誤決策沉默應對。

公務機關所做的錯誤判決,一般可以透過訴願和行政訴訟加以矯正;但本案因當時中天已向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但連續遭高等和最高行政法院駁回,行政訴願或訴訟途徑似乎已經無路。

我們期待,陳耀祥主委若有羞恥之心,應在法院平反中天、顯示NCC懲處錯誤的新客觀事實下,負責、主動地於NCC提出「覆議」,推翻NCC於2020年做出的錯誤裁決,讓中天電視恢復原有頻道,以顯示外界對其為政治服務的觀點是錯誤的,證明自己的確是個稱職的主委,NCC也是個尊重法治的獨立機關。陳耀祥和NCC若不想被歷史記錄下汙點,這應該是最後的機會。

(作者為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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