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酒駕惹的禍!前職棒選手周森毅全家前往嘉義縣旅遊,在停紅燈時慘遭酒駕男高速追撞,一家六口全送醫治療,其中9歲孩童傷勢頗為嚴重,立即送往加護病房插管搶救中。每次看到酒駕傷人的相關新聞,實在是令人氣憤,畢竟「酒駕零容忍」是全民的共識,不論是從經濟層面或是情感層面,酒駕就是不應該。

但蔡政府長期以來都只會說要對酒駕刑責進行司法改革,但卻只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酒駕罰責雖然已經增加,但其觀念仍然停滯在提高罰金之行政裁罰部分,依然沒有根據酒駕祭出更強烈的刑責。

現任屏東縣長周春米在擔任立委期間,還多次為酒駕關說,周春米表示「修法後酒駕者會被吊照2年,在部分交通運輸工具不足的縣市,沒交通工具代步會影響生活」,試問周大委員,你只顧慮到酒駕者的權利,你有想過受害者的人權嗎。

酒駕行為本就屬於「明知故犯的惡意犯罪行為」,酒駕致人於死=故意殺人,故要強化其刑責,嚇阻酒駕行為發生!而且就是因為今日台灣司法對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傷的判刑太輕,不足以嚇阻酒駕犯之犯罪行為,才會造成酒駕事件層出不窮。

柯p曾多次公開表示,2012年到2016年全台車禍傷亡大約11萬人、造成整體社會損失約1647億新台幣,且帶給國人無盡的傷痛,而其中許多重大車禍事件都是因酒駕造成。2013年柯P的台大學生曾御慈醫生也是不幸遭到酒駕撞死,柯p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就非常重視酒駕取締問題,北市府對酒駕就是嚴格取締,不容許任何僥倖空間。

我們主張修定防制酒駕專法且明確其嚴格的標準,讓法官可以落實刑期,不再浮濫式的宣判減刑或緩刑,讓酒駕肇事者確切受到法律嚴格的懲罰,另外也可以考慮仿效菸害防制法之概念,收取「酒品健康捐」,將其費用用於酒駕危害的宣導和預防,才能逐步的降低酒駕發生的可能性!

政府不做的,就由我們來持續推動,政府對於政策法案之制定,必須更加快速的回應社會需求,就讓我們官民一體,一同推動反酒駕之司法改革,打造一個更安全的臺灣社會。(作者為民眾黨中央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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