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日前為7個任期屆滿的大法官舉辦卸任歡送會。在歡送會上,卸任的司法院長許宗力自認每一位大法官都「無愧於心」,大法官會議多號解釋和憲法法庭的幾個判決都是「里程碑式的判決」。但事實上,這屆大法官的幾個釋憲案,把大法官做成了綠色政黨的工具,毀壞了台灣的憲政根基,動搖國本,讓國家社會陷於不安。
司法院大法官地位崇高,負有解釋憲法、解決機關爭議、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等的權力,本應超乎黨派及個人政治執念,獨立解釋憲法。但這屆的大法官幾乎都和執政的民進黨同一個鼻孔出氣,犧牲國家利益,處處照顧民進黨的政治利益。
就拿這幾個月的「死刑存廢」、「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來說,大法官的釋憲直接破壞民主憲政秩序,以「創造法律」的手法,為執政的民進黨護航,公然做出「釋憲卻又自己違憲」的解釋,引發了「為綠色政權服務」的批評聲浪。社會擔憂,如果任由大法官繼續這樣毀憲壞法,台灣將成為無法無天之地。
台灣的司法問題,除了大法官釋憲引發爭議外,當前最值得重視的,應該是憲法保障的言論及思想自由,在民進黨的統治下,已經透過法制、黑金等的影響,逐步走回到綠色威權。而這種綠色威權,只維護他們綠色一方的言論及思想自由,卻以各種方式箝制不同意見者的言論及思想自由。
過去,民進黨人指責國民黨威權統治的時期,人民主張台灣獨立,在美國、日本成立台灣建國組織是不被允許的,而且還會被論以《刑法》第100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的叛亂罪。
當年,各方認為《刑法》第100條規定的「意圖」及「以非法之方法」不夠明確,成了執政者排除及迫害異見者的工具,導致許多「思想犯」被逮捕入獄。爾後就在「思想無罪」的政治風潮下,《刑法》第100條於民國80年修正,加入了「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的構成要件,讓單純的主張及思想不再被論罪。
民進黨的先輩們把《刑法》第100條修正,保障了思想及言論自由視為他們最大的民主成就,但沒料到民進黨當前享受執政優勢的這群人,卻忘了他們前輩的初衷,在今天透過各種方式,做了很多箝制思想及言論自由的惡事。
舉一件大家都知道的事為例。台灣有不少藝人、商人公開支持「九二共識」,支持「一中原則」,或者公開說自己是中國人,中國是祖國等等,這些都屬於言論及思想自由的範疇,應受憲法保障。
執政的民進黨及綠營團體明知這些藝人及商人的主張屬言論及思想自由,無從由法律上予以限制,就由他們的側翼、綠媒、網軍發動汙衊、肉搜的惡劣手法,全面攻訐這些藝人及商人,造成他們在精神、名譽及經濟上的實質傷害。
日前退將、前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主委臧幼俠在香港出席活動,於現場起立聆聽中國大陸國歌,遭國防部停領75%月退俸5年一事,更為離譜。臧幼俠已經退休,成為一般百姓,他只要不實際做出侵害國家機密,為害國家安全的事,他要去什麼地方,參加什麼活動,做什麼動作,說什麼話,都屬於他的言論及思想自由。更何況,參加對方境內活動,在演奏對方國歌時和全場人士起立致敬,更是一種禮貌。
至於《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的條文對退將等特定人員所增訂的所謂「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實際上是侵害或限制人民言論及思想自由,是民進黨政府迫害異己的工具,有違憲之虞。
對於毀憲護航執政者的綠色大法官,以及侵害人民言論和思想自由的民進黨政府高層,歷史一定會做出審判的。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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