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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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兄弟被控帶著失智母親辦理帳戶及土地文件印鑑變更後,盜領款項並擅自贈與土地。最高法院斥2人違人倫孝道,判刑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台南市一對50多歲的李姓兄弟,被控於民國96年12月間起至97年間止,帶著有輕微失智且行動不便的母親前往農會、戶政事務所及地政事務所等處,辦理印鑑變更。
兄弟2人一起或個別盜領母親款項,共領走約新台幣41萬元。此外,並擅自將母親的土地「贈與」給兄弟間其中1人,2人再以200萬元價格出售他人。
最高法院審理後,維持前審認定,認為李姓兄弟有違人倫孝道,利用母親失智、事理辨別能力欠缺,謀取母親財產,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哥哥1年4月及8月徒刑;判處弟弟有期徒刑1年6月、拘役100日,部分刑度得易科罰金確定。1030125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