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性侵害及跟蹤騷擾是對婦女人身安全的最大隱憂,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調查,台灣有高達78%的親密暴力受害者有遭到跟蹤的經驗。基金會指出,近年來國際已開始注意到跟蹤騷擾對女性的威脅,但台灣卻遲遲未見相關防治法,令人憂心。
曾遭到前夫跟蹤的李小姐表示,自己遭到家暴離家後被前夫跟蹤騷擾了兩年多,前夫初期常到公司堵她,報警處理卻被以保護令未下來無法受理;躲到市郊買小套房棲身,卻被前夫查出地址而不斷前往騷擾,生命遭受威脅,令她相當恐懼。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指出,根據親密伴侶暴力跟蹤調查,結果有78%親密暴力受害者有被跟蹤的經驗,手法以通訊騷擾型、跟監型及侵入毀損行為主,更有近5成受害者目前仍持續被跟蹤騷擾,顯示現有法治無法成功嚇阻加害人及有效保護被害者。
基金會表示,目前台灣針對跟蹤者僅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規範,不但無法涵蓋跟蹤所有樣態,3千元以下的罰鍰更無法有效嚇阻類似犯罪行為;家暴法雖有保護令設置,但適用對象狹隘,無法涵蓋非同居伴侶、追求者等人跟蹤。基金會已組成立法小組,將著手推動反跟蹤法立法工作,讓婦女能擁有不被跟蹤騷擾的安全自由。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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