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rgyTrend研究經理黃公暉指出,相較於2014年中美雙反版本最初提出的範圍,這次修改簡化了判斷依據,加強封堵中國製模組。原先範圍中,若中國製模組採用非中國矽晶圓及非中國、台灣製電池片,可能可以順利避免雙反課稅;但這次提出的調查範圍修改,對先前被判以高額稅率的廠商如英利、尚德、晶科等不利。

黃公暉指出若這些公司仍選擇在中國生產產品,則勢必要用自產電池片。以2012年的稅率應對,對台灣以及第三地電池片的採購需求將大幅縮減。 未來第三地建廠或是海外代工,仍將是太陽能企業的重點考量。在近期中國需求似乎仍不如預期的情況下,海外布局掌握其他市場仍是刻不容緩的前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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