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樂福太陽能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告訴,控告由昇陽科<extra_stock_id stock_id="3561(TW)">(3561)</extra_stock_id>擔任代表人的新能光電公司侵害樂福太陽能台灣發明第I409962號彩色太陽能電池專利,致使樂福彩色太陽能電池,遭受相當之營業損失。樂福目前先在台灣提起訴訟,但不排除繼續在海外以發明第I409962號同系列之國外專利組合對新能光電提告求償。</p> <p> 「若放任缺乏創新研發及品牌行銷的廠商,任意剽竊他人的智慧財產權,那將是台灣產業的悲歌。」樂福太陽能董事長錢正治表示,「唯有讓專利保護的傑出光電精品,持續在全球舞台上發光發熱,才能讓世界看見台灣」。</p> <p></p> <p> 該案系爭專利(中華民國發明專利第I409962號)及同系列國外專利組合,為樂福自2008年開始提出申請,並於2012年起陸續在各國獲證。被告新能光電以該項專利技術所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之Rainbow Cell彩色太陽能電池片系列產品,皆涉及侵害樂福在國內外之專利權。樂福2013年起對疑似侵權產品進行長達一年以上之證據蒐集及查證,透過第三方專業實驗室的分析化驗及鑑定機構的比對確認,充分掌握侵權事證,始對新能光電提出專利訴訟。</p> <p> 樂福表示,將全力捍衛其股東及國內外客戶的權利,除對新能光電提出損害賠償,並訴請法院禁止新能光電繼續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侵權產品。針對其已製造、販賣之同類產品,則應全數回收,並銷毀生產工具及原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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