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小女人俱樂部」網站發現媒介性交訊息,透過Line聊天室PO未成年少女的照片,以及在臉書以外送茶暗示性言語招攬嫖客,每節4000元性交易,夫妻抽5成,十分剝削,警方鎖定旗下4未成年少女展開查緝。
員警趁陳婦開車到汽車旅館接交易完後的少女時,持搜索票逮人,赫然發現車內另有名國二女學生。警訊中,少女坦承想買名牌,以2萬元賣出自己的第1次,已先收下應召站先給的1萬5000元,正要接客時,還好被警及時阻攔。
鑑於修法後娼嫖都罰,初次取締常以罰款警惕,但此案3嫖客無法花小錢了事,因為少女都年僅17歲,吃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面臨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張、陳夫妻雖否認經營應召站,但因少女、嫖客指證歷歷,全案仍依人口販運法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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