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責部分,女老師因涉及毀損罪,已判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確定。
去年2月5日中午,夏姓女老師在北市錦州街某烘焙坊消費,店員發現她夾扁1個麵包,要求她買下;夏女拒絕,雙方因此發生爭執。
沒想到為人師表的夏女,心生不滿,竟在店家打烊後,學黑道手法,隔天凌晨零時許,用松香水調和的紅色油漆,潑灑該店鐵捲防盜門,損壞鐵捲門外觀。
石姓老闆發現後報警查獲夏女犯行,在她被判刑確定後,提告求償鐵捲門、3天無法營業、店租等損失及精神慰撫金50萬元。
北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鐵門是房東所有,石某只是承租人,無權求償;石去年未申報營業所得,是否受到營業損失有疑義,且他案發後與房東解約,未再經營烘焙坊,最後只判夏女應賠償精神慰撫金4萬元。本案可上訴。
#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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