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兩名15歲少女無照、未戴安全帽騎機車,心虛躲警攔查發生車禍,其中陳姓少女傷重不治,事後因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國在臉書發文表示「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引發警方執法爭議,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不贊同,並以匈牙利女記者踢難民事件類比,讓媒體人羅友志看不過去,舉2008年「方姓國中少女姦殺案」為例,少年主嫌做案後,開車遇警心虛躲攔查,其中一主嫌中彈,警察被要求國賠。
對於警察施富國發言,常在臉書發文針貶時事的律師呂秋遠,也發文表示施富國發言讓他毛骨悚然,驚嚇不已,文章一開始並提劉鶚在《老殘遊記》十六回原評說道:「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呂秋遠並以匈牙利女記者伸腳踢難民,是為了協助警方抓人,類比此次高雄15歲少女無照躲警事件,並說施富國寫「見警就逃,非奸即盜」、「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讓他毛骨悚然,呂的文章引起網友激烈爭辯。
媒體人羅友志也看不過去發文「一條少女的命、一條法律 我選後者」,他寫道,本來不想對這件事討論的,因為,沒什麼好討論的。但是「看到一位律師,用文筆把少女家貧、眼淚都搬出來,企圖用悲情擊敗警察尊嚴,我不允許!」
羅友志說「要比法律,我絕對不如律師,但是要比文筆,我相信這位律師不見得比我會煽情...但是,法律不能煽情。企圖用文筆影響法官判決,我更不允許!!」提出2008年發生在中和的事件,18歲少年徐志浩和14歲的許姓少年在姦殺棄屍少女後,開車遇警攔查心虛衝撞警,當時員警開槍誤擊中許姓少年,導致他半身不遂。
當時無人知道兩少年犯下性侵殺人案,事後少年家屬找上時任民進黨立委賴清德以及台北縣議員張瑞山、陳永福等人,以「警察變殺手 少年恐癱瘓」為題,在民進黨台北縣黨部召開記者會,嗆警察執勤不當,並要求國家賠償4500萬,羅友志寫「法官也從善如流,判他終生要用薪水賠償少年」。
隔年,警方追查方姓國二少女姦殺案,發現兇嫌正是徐志浩和14歲的許姓少年,兩人綑綁痛毆方姓少女後性侵得逞,因怕犯行被發現,又以利刃割喉放血,讓少女鮮血流乾致死,並棄屍草叢。方女同行同學鄧女當時被鋁條擊昏,亦慘遭強拍裸照威脅封口。
警方破案後,徐嫌落網時不但毫無悔意,還頻向在場媒體做鬼臉,發出「呃……」怪聲;面對警方問他為何殺人?並大言不慚說:「我只想強姦她!」讓在場記者為之氣結。事後,賴清德、張瑞山等人因為幫涉案少年爭取權益與國賠,遭社會輿論譴責,憤怒的民眾紛紛致電張瑞山的辦公室痛罵。
羅友志說「是不是,要等到最終審判,大家才要驚覺我們該說:『謝謝警察?』」並說他「毫不猶豫,選擇能保護千萬條生命的一條法律! 不用煽情,不用司法算計,還我警察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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