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重諺轉述會中總統裁示,我方堅持南海諸島屬於中華民國領土,這個立場從未動搖,但是國際仲裁庭的相關仲裁判斷,其中有對太平島地位的錯誤認定,及對我國不當稱謂,已經嚴重我損及我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之權利,我們要再次鄭重表示,我們絕不接受,也主張此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總統強調,各國為了處理複雜的南海議題,應該秉持以下四點原則:第一、南海爭端應依據國際法及海洋法,包含《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式解決;第二、台灣應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第三、相關國家有義務維護南海之航行自由及飛越自由;第四、中華民國主張應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方式處理南海爭端,且願在平等協商之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

總統認為,在上述四點原則之精神下,政府應當務實以下五項作法:第一、捍衛漁權,強化護漁能量,確保漁民作業安全;第二、多邊協商,請外交部與相關國家加強對話溝通,協商尋求合作共識;第三、科學合作,請科技部開放科學研究名額,由相關部會邀請國際學者至太平島,進行跨國性之生態、地質、地震、氣象、氣候變遷等科學研究;第四、人道救援,請外交部與相關國際組織NGO,使太平島成為「人道救援中心」及運補基地;第五、鼓勵海洋法研究人才,已強化我國在因應國際法律議題時的能量。

此次總統召開「國安高層會議」,總統裁示,首先,為了國家永續生存跟長遠發展,尤其因應國家安全遭受的威脅及挑戰,定期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有其必要性,希望藉此聽取政府各個相關部門首長提出的因應之道,和具體行動的優先順序,同時,凝聚執政團隊對於國家安全大政方針的共識,並作為總統決策參考依據。

第二,鑑於世界更趨多元化發展,國安議題不會僅限於傳統領域,面向已經延伸到各項新興議題,也由於國際情勢瞬息萬變,許多即時性的國安議題,都一再考驗政府處理的能力與智慧,所以總統也同意國安會規劃,國安議題的各分項會談建議,除了能夠處理即時性議題外,更能作為國安高層會議的輔助機制,增進總統的決策效率。

未來國安高層會議會常態性舉行之外,還會有另外三個不同領域的會議,屬次會議的概念,為國安「各分項會談」,第一是國防軍事,第二是區域安全,第三是對外經貿戰略。

總統府下午在「國安高層會議」召開之前,內政部長葉俊榮、行政院長林全就稍早陸客火燒車事件向總統報告,總統表示,行政部門應盡力協助罹難者家屬,做最好的協助,趕快把相關後續事宜妥善處理,這段期間也能夠妥善照顧;總統希望,相關事務處理上,「兩岸間可以溝通順暢」,可以共同協助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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