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個執行分署已經由電信公司、當地交通大隊6300名車主的電話,並透過各大重機車隊,逐一通知車主於9日繳清欠稅、罰單。

執行署估計,今年1至11月,監理機關移送執行機車滯欠燃料使用費及交通罰鍰案件,高達5 20萬件,總金額83億2983萬6541元,至今年底案件將超過600萬件,已造成執行署業務沈重負擔。

而機車欠繳燃料稅、罰單的案件中,不乏有排氣量逾250cc的紅牌、黃牌大型重型機車,總計大型重機欠繳稅費或罰鍰的案件2萬559件(紅牌1萬803件、黃牌9756件),車主高達6300人。

執行署認為,250c.c以上的黃牌機車基本款動輒20萬元起跳,550c.c以上的紅牌機車至少50萬,因此大型重機的車主,通常都是具有相當資力的人,卻拒繳燃料稅、罰單,不符社會公平正義。

為此,執行署決定針對有資力購買大型重型機車的人,自12月9日起通知欠繳的車主,儘速繳清欠稅及罰單,否則將祭出強制執行手段,不但扣車外,還會受罰。

執行署說,以往機車燃料使用費是每2年換行照時一併繳費,若沒有繳費就無法換照,但自2013年起免換證照後,機車燃料使用費比照汽車繳費方式,每年7月徵收一年費用,若未繳交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

但部分民眾誤認不用換照就可以免繳機車燃料使用費,或未收到繳費通知單,導致欠費及罰鍰案件增多。

執行署為解決問題,將與交通部公路總局持續加強宣導,公路總局另亦將持續就制度面研議有效解決方案,避免民眾誤認不用換照就可免繳機車燃料使用費,以免民眾觸法。

#機車 #執行 #行署 #車主 #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