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為了幫理專做業績買基金虧了,銀行理專幫忙補貼,金管會開罰!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指出,台中銀行因為對客戶承諾擔保金融商品本金或最低收益率,且客戶在贖回基金有虧時銀行還幫忙補貼其虧損,已違法,因而開罰新台幣180萬元。
莊琇媛表示,經人舉報,台中銀在105年6月至106年1月時,理專為了做業績對5名客戶承諾買基金可保本,且客戶在贖回基金時若出現匯損時,理專以現金幫忙墊付或自行員獎金提撥的公基金帳戶領取現金幫忙填補虧損,金額達5萬元。
此舉已違反信託業法第31條規定。考量該行已提出適當改善措施及對相關違失人員有適當議處,核處180萬元。
(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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