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藝獎、台新藝術獎得主前往國立台灣藝術大學求職碰壁,原來竟是被系老板「河蟹」!

12月初才和林強、李魁賢、撒古流.巴瓦瓦隆等人同獲第20屆國家文藝獎的知名舞者姚淑芬,2013年參與國立台灣藝術大學舞蹈系專任教師甄選時,雖然名列第一卻意外落選,新北地院認定是時任系主任吳素芬竄改「擬聘建議表」所致,29日依偽造文書罪判吳素芬1年4月徒刑。可上訴。

曾獲台新藝術獎、並於12月初獲得20屆國家文藝獎舞蹈類獎的姚淑芬,卻在2013年爭取台藝大舞蹈系專任教師時落選,由第二名的「張婷婷TTCDance」舞團藝術總監張婷婷錄取,成為舞蹈系專任教師。

姚淑芬獲悉自己雖為第一名卻落榜,提出刑事及行政訴訟,2015年6月最高行政法院判姚淑芬勝訴確定,台藝大因此聘姚女為台藝大舞蹈系兼任教師。

檢方調查發現,姚淑芬以第一名之姿落選,原因出在當時的台藝大舞蹈系系主任吳素芬竄改「擬聘建議表」而落選,並依此將她起訴。

吳素芬在審理時否認有竄改之情,並辯稱系教評會決議沒排優先順序。不過,台藝大舞蹈系教評會多名與會教師、行政人員卻都表示,當時有按校方「專任教師聘任辦法」排列出優先順序,新北地院審結認為幕後是吳素芬搞鬼,依偽造文書罪嫌判1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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