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15大停電事件後,中油欲停權承包商巨路,後者不服提申訴,近期工程會審議結果將出爐。若中油勝則必須解決巨路獨家代理Emerson程控系統的難題;反之若巨路勝,上至行政院、經濟部恐都難以給民眾一個交代,為何釀成全台大停電的承包商可繼續投標政府採購案?台電減收592萬停電用戶一日電費3.26億元又該誰埋單?
由於巨路是全球最大程控製造商Emerson在台灣、大陸東北及華北地區的獨家代理商,若遭停權3年不得承包政府採購案,中油恐怕有得頭疼了,但若未提報拒絕往來廠商,著實難以向外界交代。
面對巨路的獨家代理權,以及若停權後恐將帶來的衝擊,據了解,中油已研擬4方案應對,訓練自有工程師、硬體設備配件尋找替代品、培養自有維護人員、洽Emerson原廠合作,盼藉此解套巨路遭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後,可能留下的大關卡。
不過《採購法》第103條給採購機關留了彈性,「機關採購因特殊需要,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意即經上級機關核准,採購機關仍可發包給停權廠商,官員坦言,過去便曾有軍方的飛機零件承包商遭停權,無奈該廠商有獨家通路,只能呈報上級核准後繼續採購。但中油目前並未將此納入解套方案中。
事實上,中油不僅提出停權巨路,也在合約期滿前保留求償權利,然而外界質疑聲浪最大的,恐怕是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審議過程中,巨路仍可依《採購法》合法投標及執行與中油的採購合約,因此815事件至今,中油與巨路仍有65件合約進行中。官員表示,投標及執行採購合約都屬合法範疇,依法不能逕行終止。
另據了解,台電欲向中油求償815當日減收的3.26億元電費,以及人事加班費、機組啟用費等共4.16億元,中油則另有看法,目前雙方正在協商中,達成共識後中油才會轉而向巨路提出具體求償金額。
中油去年10月提報巨路為拒絕往來廠商,意即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後,3年內巨路不得承包任何政府及國營事業之採購案;巨路隨即在去年11月提出申訴,全案目前由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審議中。
據悉,近期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最終判斷將出爐,視同訴願決定的判斷若巨路不服,可再提行政訴訟,不過行政訴訟結果出爐前,依《採購法》第101條「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中油便可逕行將巨路停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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