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婦人讓經濟拮据的馬姓老翁,住進自己「未辦理保存登記」一棟平房,還佛心地免收租金近10年,想不到馬翁恩將仇報,私下將房子以270萬元變賣,劉婦房屋被賣了還渾然不覺。
據判決書,劉婦1962年購買位在新北市三重一棟房子,但她未買地且「未辦理保存登記」,住幾年就搬離並出租,20多年前租給馬姓老翁,約10年前,劉婦不忍馬翁經濟困難又要養子女,爽快讓馬翁一家人免費借住。
豈料2015年蘇迪勒颱風過後,劉婦擔心馬翁安危前往查看,驚見房屋憑空消失,才知馬翁2014年以擁有處分權自居,和陳姓開發商談好以270萬將房子賣了,劉婦因此憤而提告。新北地院審認為,馬翁擅自賣屋,考量屋況,馬翁應賠償30萬元,開發商不知情免賠,不過馬翁仍淨賺240萬元,這筆差額劉婦恐難以追回。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