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最高法院19日裁決,針對滯留國外的加泰隆尼亞前自治主席(普伊格蒙特)等6名前加泰區獨派官員,撤銷引渡要求。
普伊格蒙特目前人在德國,身上扛了叛亂以及挪用公款兩項罪名,而遭西班牙當局通緝。德國法院上星期裁定,西班牙能以挪用公款罪,把普伊格蒙特合法引渡回國受審,但德國拒絕西國以煽動叛亂罪引渡普伊格蒙特等人的要求。在西班牙,挪用公款罪高刑期12年,煽動叛亂則可能需服刑30年。對於加泰區獨派來說,這被視為對抗中央政府的一大勝利。
西班牙最高法院法官伊阿瑞納宣布,同時撤銷對普伊格蒙特等6人的國際通緝令。因為依照歐洲法律,一旦西班牙以挪用公款罪把人引渡回國,恐怕無法以叛亂罪名審判普伊格蒙特。
亞雷納說,希望普伊格蒙特等人能夠返國面對叛亂及挪用公款審判。不過六人若自願返回西班牙,他們遭到的指控依然存在,也還是可能被捕。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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