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前倒數不到一個月,桃園市四處掛滿選舉廣告物,近日又以小型PP板如雨後春筍出現,但這些廣告物,林立路燈或交通號誌下,不僅阻礙行車視線,也破壞市容,市府環保局坦承最近檢舉案非常多,已經執行拆除3000件,會先通知候選人總部自行處理,若不理會就拆除移置。
近來天氣陰晴不定,綁在路燈或交通號誌桿上的選舉看板,突然暴增許多,但也因為風吹日曬,有些鐵絲都脫落,就有摩托車騎士騎車騎到一半,被吹來的掉落看板嚇到,差一點摔車;另外,部分看板實在綁得太低,直接遮住轉彎車輛的視線,險象環生。
環保局表示,選舉期間,候選人及政黨多有設置選舉廣告物的需求,根據《桃園市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設置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的第4條但書,路樹、陸橋、天橋、橋樑、護坡、駁坎、變電箱、電信箱及交通號(標)誌,公園、綠地、名勝、古蹟、圓環或其他法令禁止處所;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沿線兩側及自交流道匝道端點起200公尺內、交叉路口10公尺範圍內、插置於交通島上等處不得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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