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上月通過《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未來廠商可將捐贈者的細胞、基因用以製成再生醫療製劑。立委林靜儀質疑,胎盤、臍帶血等部位含有幹細胞,商機大,但因民眾與廠商有知識上的落差,擔心60年前美國「海拉細胞」事件重演。
60年前罹患子宮頸癌而過世的美國婦女,海瑞塔‧拉克絲,因細胞具有無限繁殖的能力,被廣泛運用於科學研究,稱為「海拉細胞」,也因此促成小兒麻痺疫苗的發明。然而細胞被取走時,她未被告知,後代也為此打官司。
我國去年的新生兒數量約19萬,作為病理廢棄物的胎盤、臍帶血在廠商眼中商機極大,可作為再生醫療製劑的來源。林靜儀表示,民眾與廠商間具有知識落差,「不會每個人都知道,這個東西未來會有什麼潛力」。立委陳曼麗也表示,衛福部需要有更周延的考量,應讓捐贈者了解自身權益、捐贈的細胞是不是有商業用途的可能。
針對病理廢棄物的捐贈,食藥署署長吳秀梅表示,若將其再利用,需交代原料來源,並獲得產婦(捐贈者)的同意。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會根據實施多年的人體試驗受試者的架構,訂定子法因應,以保護捐贈者。
「若政府繼續鼓勵生育,每年產生的胎盤、臍帶血也許可以達到20萬」,林靜儀表示,再生醫療製劑來源的潛力很大,建議將其納入國家的資源,並委託廠商製造。吳秀梅對此表示,會再研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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