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查賄不止步,今20日再偵破兩起現金買票案,其中一名施林姓樁腳涉嫌以每票500元替嘉義縣某縣議員買票,另莊陳姓、吳姓樁腳涉嫌以一票500元替新港鄉某鄉代候選人買票,陳姓樁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已聲請羈押禁見,另施林姓和吳姓椿腳飭回。
嘉檢檢察官葉美菁今天和昨天指揮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科偵隊、嘉義縣調查站、民雄分局和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分別查獲現金買票案,其中莊陳姓和吳姓樁腳涉嫌新港某鄉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買票,已扣得賄款8000元,另施林姓樁腳涉嫌為某縣議員候選人現金買票,也扣得2500元。
檢方表示,莊陳姓樁腳及吳姓樁腳在10月間,分別以每票500元代價,向熟識選民買票,要求選民投票支持某鄉民代表候選人,經葉美菁訊問莊陳姓、吳姓樁腳及相關選民後,認為莊陳姓樁腳犯罪嫌疑重大,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吳姓樁腳雖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予以飭回。
至於施林姓樁腳在10月間,以每票500元代價向熟識的選民買票,要求選民投票支持某縣議員候選人,葉美菁認為施林姓樁腳所為,已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罪嫌,經訊問施林姓樁腳及相關選民後,認施林姓樁腳雖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已予以飭回。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