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特殊教育多年來倡導「融合教育」,但在制度上,卻反其道而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表示,對於資源班特教師進入普通班協同教學的時數,全國有10個縣市限制每周至多2節或完全不採計,不利於身障生在普通班的融入式學習,應該要改進。

為使融合教育順利推展,目前國內在國中小皆廣設資源班,身障生平常跟一般生在普通班學習,如有特殊學習需要,則抽離至資源班學習。

全教總特教委員會副主委鍾正信說,目前運作方式是,身障生在普通班時,如果國語、數學學習有困難,就將他們抽離至資源班學習,或是利用早自習、午休或放學後時間,由老師對他們額外上課來補強。不過這種抽離方式卻容易造成「隔離」狀況,反而造成「融合」的阻礙。

鍾正信表示,對身障生的融合教育,最好方式是他們在普通班學習,然後讓特教師進到普通班裡面協同教學。舉例來說,如果身障生在普通班裡面產生人際問題,普通班老師可能無法適從,這時如果有特教老師協同教學,就可妥善處理。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說,現在國中小老師每周要上課20小時,若有當導師則只要16小時。對於特教老師來說,則只有在資源班授課或利用早自習、放學後對身障生的外加上課才算授課時數,如果進入普通班協同教學,多數時數不被採認。

張旭政說,資源班特教師進入普通班協同教學的時數,新竹縣、苗栗縣、嘉義縣、屏東縣及澎湖縣等5個縣市完全不採認,新北市、新竹市、南投縣、宜蘭縣及花蓮縣等5個縣市每周只採計2小時,其他縣市採認規定也相當嚴格,不利於身障生的融合教育。

全教總呼籲各縣市應檢視資源班特教師授課時數採計規定,除了直接教學外,對於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融合」有實質意義的協同教學、合作教學及依學生需求衍生的支援服務也列入授課節數,且不應有節數的限制。

對於全教總的要求,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將與各縣市開會討論後,再決定如何處理特教師入班協同教學的時數採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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