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股票上市的「宏傳電子」董事長翁兩傳與擔任特助的女兒翁麗玲,被控在2005年間涉嫌以假交易虛增營業額9.5億,掏空數億元,並藉假外銷方式詐騙國稅局退稅款,但翁氏父女倆在檢調偵辦前,即潛逃至大陸,僅留女婿廖連信在台坐牢,雖台北地院通緝2人超過12年,但2人最終仍逃過法律追訴,法官日前以2人追訴權時效完成,判決免訴。
宏傳電子因爆發掏空案,事後遭主管機關廢止公司登記,但翁氏父女逃匿大陸,仍是「債留台灣」,宏傳電子因積欠93、97、98年度營業稅合計3869萬9834元,目前正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追稅中。
發生於2005年的宏傳電子掏空案,當時還是股票上市公司的宏傳電子前董事長翁兩傳次女翁麗玲,當時計劃購買位於台北縣中和市的廠房,挪用公司資金,並以宏傳電子公司名義,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操作,造成宏傳公司近5億元虧損。
翁兩傳為解決女兒私人及公司財務問題,找女兒與多家廠商共謀,將同批貨物以「一出一進」的循環進銷貨方式,虛增公司業績至9億5000萬元,並挪用宏傳公司資產數億元資助女兒,另藉假外銷方式詐騙國稅局退稅款,以彌補虧損。
事件曝光後,翁兩傳於2005年1月召開記者會,辭去董事長職務,高檢署查黑中心2005年3月展開偵辦,發現翁兩傳父女在記者會後,即搭機逃匿大陸,台北地檢署2005年7月起訴翁氏父女、擔任宏傳總經理的女婿廖連信及廠商共13人,翁麗玲遭具體求刑6年。北院2006年6月30日通緝翁氏父女2人。
老丈人、妻子都逃亡大陸,獨留台灣的廖連信最後被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刑5年確定,並入監服刑,已刑滿出獄。至於翁氏父女因逃匿大陸迄今,已超過法定的通緝時間12年6月,日前以父女倆追訴權時效完成為由,判決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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