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不少台商為轉投資中國大陸,紛紛在號稱免稅天堂的BVI(維京)、開曼群島設立紙上公司。不過,資誠(PwC)會計師事務所指出,自2019年起這些免稅天堂公司在歐盟要求下,最快須在2020年底提交年度報告、如果無法證明公司實質營運,最慘將被撤銷營業登記。
在國際反避稅壓力與歐盟要求,包括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與百慕達等十數個租稅天堂國家近日陸續立法引進經濟實質規定。依照歐盟規定,其申報日為「財務年度」結束後的一年內遞交年度報告,以歷年制紙上公司來說,最快將在2020年12月31日進行首次申報。BVI群島稅局也喊話,最遲要在2021年6月30日遞交。
換言之,台商的紙上公司最快須在2020年底前提交當地全職員工、辦公室費用支出和董事會紀錄,詳細說明企業在當地的營運狀況。如果被免稅天堂當地稅局認定違反申報規則,依照各地規定與情節輕重不同,罰鍰從5千到10萬美元不等,當地稅局甚至有權註銷境外公司資格。
(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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