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吳姓資深工程師,為跳槽到大陸華潤上華科技擔任技術經理,用帳號進入伺服器主機,取得台積電28奈米製程相關的營業秘密,用其他檔名存檔等方式複製被查出,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4年。

台積電對錄用的工程師都要求簽署保密條款,先後擔任奈米蝕刻製程、良率精進及封裝蝕刻製程資深工程師的吳男,因職務之便能使用台積電的機密資訊。

2017年7月間,吳男經美商百德公司員工「龔俐」介紹,欲跳槽到大陸無錫市的華潤上華科技任職,吳男為展現擁有蝕刻製程的高度技術能力,爭取華潤公司蝕刻部門研發技術經理職位,私下複製取得台積電28奈米製程相關的營業秘密去面試。

吳男洩露的營業秘密,讓華潤公司知悉28奈米製程金屬導線相關解決方案技術內容,並通知吳男聘任為研發部門高階工程師,吳男隨即向台積電申請離職。

台積電資訊安全處人員進行離職前清查程序時,發現吳男有重製機密資料及異常操作虛擬電腦指令情事,提出告訴後檢警查出上情,吳男坦承犯行,並積極與台積電協商和解。

法官審酌吳男表達悔悟之意,量處上述之刑,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履行與台積電合意的緩刑之負擔及條件,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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