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中市沙鹿區某加油站消費的劉姓及林姓消費者,2016年間身在台灣,信用卡竟各在澳洲被盜刷約新台幣5萬多元,向警方報案。經追查發現,加油站楊姓員工與偽造信用卡集團「小方」勾結,側錄客人信用卡內碼資料,每筆資料賣500元。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將楊男起訴。
25歲台中市1家加油站員工楊姓男子,與偽造信用卡集團成員「小方」勾結,加油客戶以信用卡付款時,他在刷卡時,以側錄機錄下信用卡內碼等資料,將資料以每份500元代價賣給「小方」,經非法集團偽造信用卡。
劉姓及林姓消費者在2016年10月先後前往加油,發現信用卡在同年11月底於澳洲的信用卡特約商店各被盜刷約5萬元,兩人向銀行反映遭到盜刷,並報警處理。
楊男到案坦承犯案,檢警調查,被害人信用卡在澳洲被盜刷時間,楊男並未出境,可證明並非他持偽造信用卡盜刷消費,不能認定他涉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有價證券起訴楊男。
(中時 )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