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倒底是怎麼個匪類違規法,竟然可以1天內連收19張違停紅單?家住和美鎮十茂路收到郵差一口氣寄來19張罰單傻眼、崩潰,掀起熱議,為什麼要累績這麼多才寄呢?議員賴清美質疑應先有警告標語,再勸導後,若不聽再來執法。警方表示是民眾檢舉。
家住和美鎮十茂路林姓男子收到紅單覺得超冤,表示都習慣住家附近停車,停了幾十年,上星期收到1張違規停車的罰單,想說900元繳繳也就算了,哪知今天郵差又來按鈴,寄來一大包,一打開共19張,連之前1張,得繳1萬8000元,荷包大失血,心痛如絞,高呼「天啊?這是怎麼回事?」細看是從2月就開始累積,加上3月、4月,不禁質疑,難道開單就不能通知一下嗎?
同社區很嘩然,指出2月份起警方開始開單了,目前共有6個人站出來,有人收到8張、10張,他們不滿地說,4月警察還去問他們「你們有收到罰單了嗎?」連續被開罰20張的林男子說,如果早點知道開單,就會早點想辦法了,不用累積這麼多,「不教而殺謂之虐」啊。
賴清美說,同一地點連續猛開單,這算是哪門子改善違停的作法,根本是拚命在搶錢啊?路段有畫紅線嗎?有勸導嗎?被開單的人都不知道自己違停了,連兒子回家陪父母吃飯也被拍,同一點地點連續猛開單,這樣的開單方法難以叫人信服。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組長蕭汝上表示,這些都是民眾檢舉的違規案件,2月至4月,檢舉十茂路路段違規停車案件共96件,是檢舉量最高的路段了。
警方指出,和美鎮十茂路道路狹小,停放車輛占用車道,造成無法會車等,妨害其他用路人通行,所以才會有人不停地檢舉。員警私下也說「沒法度啊?一天到晚一直檢舉,我們也是跑來跑去」。
警方說,接到檢舉案會必須受理,但依照標準程序,一定得前往查證,查證卻屬事實,才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開單舉發。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