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日前投宿台北車站附近一家青年旅舍,該旅舍走工業風,房間是男女混住的上下舖,以門簾作區隔,女子不以為意入住,豈料睡到半夜,突然有一隻手伸進門簾,從她的小腿一路向上摸到私處,讓她驚醒尖叫求救,結果發現被隔壁床位一名張姓色男伸鹹豬手,氣得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判該名色狼7個月徒刑。
張男被捕後掰稱,睡到半夢半醒時,誤把隔壁床女子當是自己老婆,才會伸手撫摸她的私處。
但被害女子清楚描繪當時情況,加上有旅館的監視器為證,張男百口莫辯才坦承犯行,法院審理後,將他依乘機猥褻罪嫌判刑7個月,並支付國庫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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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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