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行在辦理信託業務、子公司聯邦國際租賃公司賣基金時未申報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遭金管會開罰!金管會29日指出,聯邦商業銀行在辦理開立信託帳戶業務及相關內部作業所涉缺失,已違反銀行法,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另該行子公司辦理利害關係人交易,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核處糾正。
金管會銀行局指出,聯邦銀行的存款戶在辦理線上申請信託帳戶開戶時,原本依規定有新增業務往來就要再做一次客戶身分評估,以評估客戶風險等級,但聯邦銀行卻沒有再做一次審查作業,有未妥適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亦不利辨識、衡量、監控洗錢風險之管理作業執行,因此核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另外,聯邦銀行子公司聯邦國際租賃公司為了因應107年IFRS新制,在106年底將手上基金贖回、獲利了結,再買回,但卻未依內規通報聯邦銀行,已有違辦理大額之利害關係人交易,核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核處糾正。
(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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