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中心今(4)日表示,即日起受理台一國際公司(代號1613,106年11月已下市)財報不實案投資人求償登記,符合資格投資人檢附相關文件及表格,須在109年1月6日前寄回,可查詢投保中心網站或電洽(02)2712-8899。
投保中心指出,涉嫌人使台一國際公司民國94年第1季至105年第3季財務報告不實,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經臺北地檢署提起公訴,投保中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擬以刑事起訴書所載事實及相關法條為基礎,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
台一案受理條件:
1.善意買受人:自104年4月1日至106年4月1日,期間買入台一股票,且於106年4月2日後始賣出或迄今仍持有而受有損害之善意買受人。
2.善意持有人:於104年3月31日時持有台一股票,並可提出之前於104年3月18日至104年3月31日曾委託出售(含成交)股票紀錄,且於106年4月2日始賣出或迄今仍持有而受有損害之善意持有人。
(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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